通知公告
关于财务报销业务的通知
通 知
根据北石化院发[2024]4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印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中第四条规定:办理报销业务原则上是学校正式在职人员。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人工智能研究院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发布单位:北石化人工智能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通 知
根据北石化院发[2024]4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印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中第四条规定:办理报销业务原则上是学校正式在职人员。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人工智能研究院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