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6年度人工智能研究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北石化院发〔2013〕73号)文件要求,现就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
具有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籍的2026届毕业研究生。
2.名额:
优秀毕业生名额:校级3人,市级2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思想品德优良,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4.坚守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科研工作态度端正,导师对学生评价优秀,论文盲审意见为B级及以上。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在校期间获过校级(含)以上荣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考察评审小组组成
组长:刘强
组员:研究院全体导师、刘璇、卢思超、杨明(学生代表、学生党支部支委)、刘好(学生代表、学生党支部支委)
四、评选程序
1.申请方式。可以是个人自荐、民主推荐或班级提名,自荐、推荐或提名的研究生必需向学院研究生秘书卢思超老师提出申请(4月30日之前)。
2.学院考察和审核。考察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和相关材料进行考察和审核(5月10日之前)。候选人以PPT的形式进行集中答辩,考察评审小组以投票的形式确定人选名单,并从中推荐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5月12日之前)。
3.公示和上报。推荐名单在各教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拟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还需要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经签字盖章后于5月15日下午4:00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处)(15号楼B303房间)。
备注:1.校级荣誉仅限研究生期间获得的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属于校级以上荣誉。
2.已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如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须撤销其荣誉称号。
人工智能研究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