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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 第二批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现有11个教学院(部),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工商管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材料与化工、审计、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生物与制药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8个本科专业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780人。2018年,学校获批北京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以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先进的科研平台为基础,发展目标是按照《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面向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计算机视觉、认知计算、智能机器人等核心关键技术以及智能医疗、智能装备等领域应用为主攻方向,以增强原创能力为重点,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方向和理论、方法、工具、系统变革,促进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增进人工智能与社会生活生产深度融合,助力北京成为国际人工智能基础理论、高端人才、先进技术和未来产业发展的源头。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人工智能研究院2022年第二批教师岗位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
需求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职位简介 |
所学专业及要求 |
教师岗位C3 |
3 |
研究生/博士 |
加入教学与科研团队,积极承担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任务,并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医疗影像、智能机器人、光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数据科学、图形图像等相关领域。
1.可申请准聘制岗位; 2.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主持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
(1)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归国人员。
(2)聘用岗位等级
博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专技十级及以上,具体岗位等级由学校根据拟聘人员情况按程序确定。
(3)准聘-长聘制教师岗位
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可申报准聘长聘制“助理教授”岗位或“特聘副教授”岗位。
经学校评审聘任到“助理教授”岗位者,年薪(税前)不低于35万元,聘任到“特聘副教授”岗位者,年薪(税前)不低于40万元。学校与准聘长聘制岗位教师签订六年首聘期协议,规定相应的岗位任务(具体申报条件和聘期任务可咨询相应二级单位招聘联系人),实行中期考核(入职第三年年底)和首聘期考核,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转为长期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订聘用合同。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3.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4.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5.博士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7.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8.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9.应聘人员为本市调入人员的,须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上学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应聘登记表(教师岗位)》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社会在职-出生日期”命名后,投递到岗位联系人安老师邮箱anxiang@bipt.edu.cn和人事处邮箱rsc@bipt.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
2.资格审查
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及岗位要求,人工智能研究院根据应聘者简历中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和工作成果等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3.初选
人工智能研究院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初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80分,依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1:6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选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4.学校复选
复选采用面试、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测试等形式综合考察。复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80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不超过1:3的比例推荐拟聘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5.确定拟聘
学校核准、复审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并通知拟聘人选到北京市各区指定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本年度招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入职,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违反公开招聘政策拟聘的人员,学校不予或取消聘用。
4.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本公告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